开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程序
日期:2008-7-16 12:03:04 来源: 作者: 点击:
㈠程 序:
经办人提供相关证件→工作人员审核→经办人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和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开接收函并盖中心章
㈡依 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关于规范流动、待业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户籍关系挂靠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发[2001]25号)
㈢审核资料:
报到证或毕业证原件
㈣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内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