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程序
㈠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⒈流动党员向原单位党组织申请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⒉流动党员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程序去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转递组织关系;
⒊流动党员持组织部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来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申请,并交1寸免冠彩照两张;
⒋符合条件的,人才中心接受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挂靠,登记转入台账,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收取党费;
⒌人才中心按照规定管理流动党员,开展组织生活,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
㈡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⒈流动党员向转往单位党组织申请转入,征得同意后向人才中心申请组织关系转出;
⒉中心党组织审核申请材料,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转出台账;
⒊流动党员持介绍信按程序去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转组织关系;
㈢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⒈预备期满一年的流动党员向人才中心党支部提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一份;
⒉预备党员向人才中心递交工作单位出示的“现实表现”一份;
⒊人才中心开党员支部大会讨论转正意见;
⒋人才中心党支部讨论通过的流动党员提交局党总支研究;
⒌将局党总支讨论通过的流动党员材料报市直机关工委;
⒍将市直机关工委的批复通知流动党员本人;
⒎将党员的转正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并做好台帐登记。
㈣办理期限
组织关系转入转出1个工作日、预备党员转正手续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