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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鉴证程序

日期:2008-7-16 11:08:49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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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鉴证程序(1个工作日内完成)

㈠服务对象

常德市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

㈡提供材料

⒈在我中心存档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具: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出具以下材料:政府人事部门下达的《常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通知单》、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常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聘用对象的人事档案、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合格证书。

㈢办理程序

⒈审核申请材料;

⒉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合同鉴证,加盖聘用合同鉴证专用章,并登记鉴证信息台账;

⒊按规定缴费;

⒋开出《人才交流通知单》;

⒌有关材料存档、备案。

㈣续聘、解聘均需到人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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