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范围条件:
凡自愿委托常德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存档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二、 办理程序:
(一) 单位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批准设立的文件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2、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3、用人单位向我中心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
4、我中心接转用人单位聘用员工的人事档案并进行审核,设专柜管理;
5、我中心接转用人单位聘用员工的党团关系、户粮关系、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6、按规定缴费;
7、我中心依据代理单位的要求进行人事代理服务,并听取委托单位的意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8、协议双方按照协议条款履行权责。
(二)个人办理程序:
1、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中心领取《流动(辞职)申请表》,填 2、写好后交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流动或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持《流动(辞职)申请表》到我中心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代理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发出《湖南省流动人员商调函》;
4、单位凭《湖南省流动人员商调函》,将流动(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计划生育情况等一并转到我中心;
5、我中心审阅档案,查验有关材料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
6、按规定缴费;
7、按协议提供的条款提供服务,并与委托对象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