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事档案调出须知
日期:2005-4-26 15:04:39 来源:常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作者: 点击:
一、提供材料:
1、由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调档函。 2、提供存档协议书原件。 3、人事代理单位的存档人员办理调出,由代理单位出具同意调出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来我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2、原则上由本人前来办理档案调出,确需他人代办的,需出具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3、结清档案管理费; 4、如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在我中心的存档人员,在办理档案调出时,应将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同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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